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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石狮两家酒店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4.77万元
更新时间:2023-08-23 14:49:08 来源:中国网海丝泉州频道

近日,石狮市两家酒店因存在多项消防违法行为,分别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款人民币2.86万元、1.91万元。

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酒店分别存在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三层电梯口消防安全出口被堵塞;四层楼梯间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六层防火卷帘门控制箱损坏无法联动迫降等多项火灾隐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该消防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酒店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一一予以拍照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两家酒店进行立案查处,并分别处于人民币2.86万元、1.9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职责,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执法人员要求酒店负责人要时刻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执法人员还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强调宣贯,要求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开展自纠自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立案查处,酒店负责人深刻意识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隐患,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李晓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