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
落户最高奖100万!泉州丰泽出台新政,促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法律服务产业集聚发展
更新时间:2023-07-24 09:23:15 来源:中国网海丝泉州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为加速推动中心城区优势法务资源集中集聚发展,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建设,打造法律服务产业链,积极为民营经济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产品,近日,丰泽区出台《关于促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法律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落户奖励、增幅奖励、延期享受优惠、招商奖励、支持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入驻企业持续发展、支持开展法务活动等七大措施,“真金白银”扶持法务区法律服务产业集聚发展。

image.png

适用范围、对象和主导产业

适用范围——

《若干意见》所称的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是指下列园区:核心园区(泉州中央商务区全域,即丰泽区东海片区范围内,东至后渚港区、西至滨海街和府西路合围区域、南至滨海公园、北至通港路)、①号园(丰泽区法务综合产业园全域)、②号园(东海泰禾中心甲写19号楼和海丝国际中心1号楼)、③号园(浦西万达中心写字楼AB栋)及其他由区政府认定的与法务区相关的区域。

法务区的主导产业——

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司法评估、知识产权、域外法律查明、会计(审计)服务、税务、金融、破产清算、法律科技、法务事务等相关法律服务产业。《若干意见》所称的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以上述业态为主要经营内容和范围的各类机构。

适用对象——

《若干意见》适用于入驻且注册在法务区、税收汇缴在丰泽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定无需工商注册、经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

《若干意见》所指专业执业资格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上述专业服务活动前必须取得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执业资格。

扶持措施

落户奖励:

丰泽区域外的法律服务机构迁入园区租赁或购买办公场所且实际运营满一年的,可以获得相应落户奖励。

1.对入选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榜单或获得省级主管部门以上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详见附件)。

2.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持有专业证书的人员在30人(含)以上,且上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万元。

3.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新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榜单前100名的会计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万元。

4.入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信息》榜单前100名的资产评估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万元。

5.主营法律服务产业且经省级认定的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可按档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增幅奖励:

对设有与泉州市发展方向、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知识产权、涉外商事、金融投资、资产重组等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增幅奖励——

1.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向全国推广为国家级服务成果的,可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40%一次性落户奖励。

2.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级部门向全省推广为省级服务成果的,可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20%一次性落户奖励。

延期享受优惠:

相关各法律服务机构如落户前未达到上述奖励申请条件、但落户后一个完整年度内发展成为符合《若干意见》落户奖励条件的,可在《若干意见》有效期内按照相应条件申报奖励。

招商奖励:

经事前向区司法局报备,对促成引进丰泽区域外机构且单个机构入驻落户后的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招商机构(含区域外),分别给予专业招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支持入驻企业持续发展:

1.对入驻园区的法律服务机构,第一年度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75%给予奖励,自第二年度起,入驻法律服务机构地方财政贡献奖励比例逐年递减10%。其中原丰泽辖区内迁入或《若干意见》出台前已入驻的法律服务机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同等比例给予奖励。

2.对于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对设立3年以上、经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资信状况良好的,较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法律服务机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法务活动:

鼓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或入驻园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园区内开展国际性或全国性高端法律事务论坛、培训、交流会等各类法务公共活动,经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报区司法局审核,按每场活动实际费用的30%进行补助,每场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园区补助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附件:律师事务所落户奖励说明

一、对丰泽区域外执业律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申请落户前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一)经司法部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上一年度获评以下荣誉之一的:

1.经钱伯斯评定为亚太地区入围律所榜单前100名;

2.被ALB列入亚洲本土律所50强榜单;

3.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评定入围年度榜单前100名;

4.被列入《美国律师》“全球百强律所榜单”全球总创收前200榜单;

5.被列入LEGALBAND中国顶级律所排行榜第一、二梯队。

二、对丰泽区域外执业律师人数在50人以上、申请落户前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50万元:

(一)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省律协评定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上一年度获评以下荣誉之一的:

1.经钱伯斯评定入围中国地区中资律所排行榜前50名;

2.被ALB列入中国本土律所30强榜单;

3.被列入LEGALBAND中国顶级律所排行榜第三梯队或潜力律所。

三、对丰泽区域外申请落户前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20万元。

四、对丰泽区域外申请落户前一完整经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10万元。(丰泽区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