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一男子喝了1杯酒,数小时后,觉得自己喝得少,便抱着侥幸心理,主动提出载朋友回家,没想到半途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5月7日晚,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联合石井海防所在石井镇进港路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23时58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银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李某眼神闪躲,车上隐约有酒味,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李某的酒精呼气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18时许,李某与朋友在水头聚餐,期间喝了1杯葡萄酒,两人相谈甚欢,直至23时40分许,两人准备返家,此时,自认为“头脑清醒”的李某,便提出要送朋友回家,结果酒驾被查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